勞工局說明,凡申請人或事業單位負責人設籍台中市1年以上;年滿18歲以上未滿46歲;所經營事業體的營業地址及稅籍設於台中市,依法辦理登記或立案,且原始設立未超過6年,未曾接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創業貸款補助或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創業補助,以及通過申貸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或台中市政府青年創業貸款、青年從農創業貸款、青年農民創業及農企業貸款者,即可向勞工局申請利息補貼,貸款金額以300萬元為限,利息補貼24個月。
勞工局指出,如有續貸或重辦貸款需求,得重新申請,每人1次且合計貸款金額最高300萬元為限。詳細規定可上勞工局網站( 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229008/1229015/1247865/1368070/1368071/post )查詢,或洽詢04-22289111分機35612呂小姐。
此外,勞工局也提供一站式創業服務,民眾如有創業經營輔導需求,可至台中市青年一站式創業入口網( https://www.tcdream.taichung.gov.tw/ )線上預約,或電洽青年一站式創業服務站專線04-22291785,將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